日期:2015-01-19 11:27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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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 本市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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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全稱 |
上海思博職業技術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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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讀校址 |
校本部: 上海市浦東新區惠南鎮城南路140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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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層次 |
□ 本科 ■ 高職 □ 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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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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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
見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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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收男女生比例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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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上海市招生體檢管理辦法》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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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錄取規則 |
(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齊全的應屆高中生 1、考生必須具有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物理、化學、生命科學、地理、歷史和信息科技10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并按A=100分、B=90分、C=75分、D=60分、F=40分的標準對考生的各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第進行折算。 2、考生另須參加本校單獨組織的校測,校測科目分別是: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為“素描”、“色彩”,滿分均為100分;報考非藝術類專業的考生為“信息技術基礎”,滿分100分。 3、錄取規則: ①第一院校志愿錄取時,分專業類別,首先按合成總分(合成總分=10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第折算總分+校測成績×3+符合市教委規定的加分)劃定最低錄取資格線,然后先錄取符合本校“優先錄取政策”規定的線上考生,再依據考生的合成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以“專業優先”原則錄取其他線上考生。 ②非第一院校志愿錄取時,在同一志愿范圍內,分專業類別依據考生的10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第折算總分(不低于相應專業類別第一志愿已錄取考生的最低10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第折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缺額專業計劃以“專業優先”原則進行錄取。 ③同分情況下按語文、外語、數學、信息科技、思想政治順序依次比較單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高低擇優錄取。 ④當線上考生所報專業均未錄取,服從專業調劑且合成總分達到最低調劑錄取分數線的則將其隨機調錄到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或合成總分不達最低調劑錄取分數線的則予以退檔。 (二)三校生、歷屆高中生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全的應屆高中生 1、考生必須參加依法自主招生院校聯合命題的統一入學測試,入學測試包含藝術人文、數學基礎、生活英語、科學常識4個方面的內容,滿分150分。 2、考生另須參加本校單獨組織的校測,校測科目分別是: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為“素描”、“色彩”,滿分均為100分;報考非藝術類專業的考生為“信息技術基礎”,滿分100分。 3、錄取規則(按三校生、歷屆高中生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全的應屆高中生兩類生源分別進行錄取): ①第一院校志愿錄取時,分專業類別,首先按合成總分(合成總分=入學測試成績+校測成績+符合市教委規定的加分)劃定最低錄取資格線(歷屆高中生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全的應屆高中生的最低錄取資格線不得低于相同專業類別三校生的最低錄取資格線),然后先錄取符合本校“優先錄取政策”規定的線上考生,再依據考生的合成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以“專業優先”原則錄取其他線上考生。 ②非第一院校志愿錄取時,在同一志愿范圍內,分專業類別依據考生的入學測試成績(不低于相應專業類別第一志愿已錄取考生的最低入學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缺額專業計劃以“專業優先”原則進行錄取。 ③同分情況下優先錄取入學測試成績高的考生。 ④當線上考生所報專業均未錄取,服從專業調劑且合成總分達到最低調劑錄取分數線的則將其隨機調錄到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或合成總分不達最低調劑錄取分數線的則予以退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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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①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15000元。(滬價費〔2005〕13號) ②“護理”、“護理(含涉外護理、母嬰護理方向)”、“工程造價”專業:每生每學年不超過15000元。(以相關文件精神為準) ③其他專業:每生每學年不超過13000元。(以相關文件精神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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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標準 |
2300元/生/學年。(滬教委財〔2006〕3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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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考試費 |
報名費14元/人;考試費:藝術類專業校測科目(“素描”、“色彩”)50元/科、其他科目26元/科。(滬價行〔2000〕第117號,滬價費〔2006〕005號、滬財預聯〔2006〕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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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思博職業技術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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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思博職業技術學院專科畢業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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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聯系電話 |
021-68023335、021-68023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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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投訴監督電話 |
021-68029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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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網址 |
www.shsipo.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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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資助學生政策 |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或學費減免等。 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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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其他須知 |
(一)考生報名條件、報名辦法與時間等按市教委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二)考生填報本校專業志愿時,藝術類專業與非藝術類專業不得兼報。 (三)免筆試政策(各專業免筆試錄取人數不超過其公布計劃數的50%) 1、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下列考生,可免筆試、經面試予以錄取: (1)高中階段(含高中、中專、職校和技校)獲得省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或優秀團干部稱號者。 (2)高中階段(含高中、中專、職校和技校)兩次獲得或畢業學年期間獲得區縣或學校上級主管單位表彰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或優秀團干部稱號者。 (3)高中階段(含高中、中專、職校和技校)獲得足球項目國家三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者。 (4)10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齊全且語文、數學和外語3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第折算總分在235分(含)以上者。 (5)10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齊全且全部10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第折算總分在780分(含)以上者。 (6)獲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PETS三級證書者。 (7)獲得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家協會、中國音樂學院、上海音樂學院、上海音樂家協會、中國舞蹈家協會或北京舞蹈學院頒發的聲樂、器樂或舞蹈考級十級(含)以上證書者。 2、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下列考生,若填報本校的第一專業與所獲得的證書或證明對口,可免筆試、經面試予以錄取: (1)獲得教育部主辦的全國中等職業學校技能競賽三等獎(含)以上者。 (2)獲得本市“星光計劃”中等職業學校職業技能大賽個人全能一等獎者。 (3)獲得國家衛計委認可的“護士執業證書”或“護士執業證書成績合格證明”者。 (4)獲得國家財政部認可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者。 (5)獲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METS三級證書者。 3、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下列考生,若填報本校的第一專業與所獲得的證書中的任意一張證書對口,可免筆試、經面試予以錄取: (1)獲得國家人社部認可的職業資格高級證書,并在高中階段(含高中、中專、職校和技校)非畢業學年期間獲得一次區縣或學校上級主管單位表彰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或優秀團干部稱號者。 (2)獲得國家人社部認可的職業資格高級證書,并獲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PETS二級證書者。 (3)獲得國家人社部認可的職業資格高級證書,并獲得本市“星光計劃”中等職業學校職業技能大賽個人全能二等獎或個人全能三等獎者。 (4)獲得國家人社部認可的職業資格高級證書,并獲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METS二級證書者。 (5)獲得兩張國家人社部認可的職業資格高級證書者。 (6)獲得國家人社部認可的職業資格高級證書,并獲得兩張國家人社部認可的職業資格中級證書者。 說明:①符合以上“免筆試政策”規定的考生須于2015年3月1日9:00-15:00將相關證書或證明(均需原件和復印件)交本校審核并參加本校組織的面試(參加面試須帶好本人身份證及網上報名流水號),過時不予受理。②符合以上免筆試條件并面試合格的考生名單將在本校網站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者方可錄取。③符合以上免筆試條件但面試不合格的考生,若參加依法自主招生測試后合成總分達到相關專業類別的最低錄取資格線,并經公示無異議后可取得優先錄取資格。 (四)優先錄取政策 1、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下列考生,若合成總分達到相關專業類別的最低錄取資格線,可優先予以錄取: (1)高中階段(含高中、中專、職校和技校)非畢業學年期間獲得一次區縣或學校上級主管單位表彰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或優秀團干部稱號者。 (2)10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齊全且全部10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第折算總分在720分(含)以上者。 (3)獲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PETS二級證書者。 (4)獲得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家協會、中國音樂學院、上海音樂學院、上海音樂家協會、中國舞蹈家協會或北京舞蹈學院頒發的聲樂、器樂或舞蹈考級八級或九級證書者。 2、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下列考生,若填報本校的第一專業與所獲得的證書對口,并且合成總分達到相關專業類別的最低錄取資格線,可優先予以錄取: (1)獲得本市“星光計劃”中等職業學校職業技能大賽個人全能二等獎或個人全能三等獎者。 (2)獲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METS二級證書者。 (3)獲得國家人社部認可的職業資格高級證書者。 3、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下列考生,若填報本校的第一專業與所獲得的證書中的任意一張證書對口,并且合成總分達到相關專業類別的最低錄取資格線,可優先予以錄取: (1)獲得國家人社部認可的職業資格中級證書,并獲得本市“星光計劃”中等職業學校職業技能大賽個人單項一等獎或個人單項二等獎者。 (2)獲得兩張國家人社部認可的職業資格中級證書者。 (3)獲得國家人社部認可的職業資格中級證書,并獲得中國工程圖學學會頒發的“全國CAD技能等級考試”二級(含)以上證書者。 (4)獲得國家人社部認可的職業資格中級證書,并獲得全國CAD應用培訓網絡工程設計中心頒發的中級(含)以上證書者。 (5)獲得國家人社部認可的職業資格中級證書,并獲得中國國際貿易學會、中國國際貨運代理協會或中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企業協會頒發的專業證書者。 說明:①符合以上“優先錄取政策”規定的考生須在本校公布各專業類別最低錄取資格線后將相關證書或證明(均需原件和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交本校進行審核,否則不予認可。②經審核符合以上優先錄取條件的考生名單將在本校網站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者方可取得優先錄取資格。 (五)學校將在5月上旬至6月上旬對依法自主招生錄取的新生進行新生入學教育。 (六)藝術類專業和“建筑工程管理(BIM項目信息化管理)”專業新生正式入學時需自備筆記本電腦。 (七)新生正式入學后將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和體檢,凡弄虛作假、體檢不合格或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但最終未正式畢業者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八)所有新生一律住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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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類別 |
專業 代號 |
專業(專業方向)名稱 |
三校生 |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齊全的應屆高中生 |
歷屆高中生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全的應屆高中生 |
退役士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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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類 |
31 |
藝術設計(環境設計) |
16 |
2 |
3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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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藝術設計(展示設計) |
16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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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藝術設計(時尚產品設計) |
18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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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廣告設計與制作 |
18 |
2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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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藝術類 |
01 |
報關與國際貨運 |
15 |
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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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電子商務 |
10 |
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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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國際商務 |
18 |
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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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會計 |
22 |
1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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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酒店管理(國際品牌酒店管理) |
10 |
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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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連鎖經營管理 |
1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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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物流管理(國際物流管理) |
12 |
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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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護理 |
35 |
1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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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護理(涉外護理) |
/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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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護理(母嬰護理) |
15 |
1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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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衛生信息管理(病案管理與醫療文秘) |
18 |
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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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計算機應用技術(醫療衛生信息化) |
17 |
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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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20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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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 |
12 |
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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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12 |
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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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數控技術 |
9 |
1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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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建筑工程技術 |
20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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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建筑工程管理(工程招投標) |
12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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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建筑工程管理(BIM項目信息化管理) |
12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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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工程造價 |
35 |
1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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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 |
9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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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391 |
157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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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①以上專業學制均為三年。②填報志愿時,考生可根據自己的愛好、專長選擇填報1至4個專業,但藝術類專業與非藝術類專業不得兼報。③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的校測科目為“素描”、“色彩”;報考非藝術類專業的考生的校測科目為“信息技術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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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源教育(原上海交大思源進修學院,簡稱思源教育)成立于1996年,自建校以來,秉承交大校訓,依托名校師資,提供專業的托班輔導、青少年英語輔導、小學輔導、初中輔導、高中輔導、高考高復、三校生高復、藝考生文化課等,學生遍及全市各區,至今已幫助六萬多余名學子取得優異成績,成功考入理想的各級院校!20余年來思源已成為“中考教學研究中心”、“中學個性化學習教育基地”、“快速學習法”實驗學校。
